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组织、监督有关部门实施国家、省、市物价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三、负责本地区的价格管理和综合平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地区价格计划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规定商品的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制定、调整分管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商品价格,应报人民政府批准;
五、指导、监督同级业务主管部门,下级人民政府以及本地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的价格工作,检查、处理价格违法行为:
六、协调、处理本地区价格争议;
七、建立本地区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信息服务工作;
八、负责涉案物品、交通事故车物损及其它物品、资产的价格评估、鉴定和认证工作;
九、县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物价检查所
1、宣传贯彻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和价格监督检查法规、规章。
2、监督检查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费标准作价原则、作价办法执行情况,查处并纠正价格违法案件和行为。
3.搞好明码标价的宣传、规范和检查工作.制止价格暴利.
4、负责日常及重大节日的市场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5、负责“执行物价政策最佳单位”的评选工作,帮助行政、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价格(收费)管理,建立健全价格(收费)管理制度.
6、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价格投诉举报工作。
7、完成上级物价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
一、负责工作计划,安排、总结以及其它行文和文稿材料的起草。
二、负责工农业商品价格管理,完成医疗卫生 《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年审和换证工作。 ·
三、做好农副产品成本调查、汇总、分析和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的调查、监测上报工作。
四、负责餐饮、娱乐业价格管理、等级评定和年度审验工作。
五、负责协调、服务、办理、督办和领导艾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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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管理科
一、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的管理、监督、审核工作;
二、根据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审定行政事业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收费及各种证照工本费;
三、加强《收费许可证》的监管工作,完成年审 、及换证工作,并做好总结上报;
四、负责行政事单位的收费公示项目标准政策依据的审核。
五、做好收费员岗前培训工作,帮助、指导收费员加强内部管理;
六、协调处理收费争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检查科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政策;
二、依法对辖区内发生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 国家机关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三、搞好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四、制止牟取暴利,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按照区域负责日常及重大节日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六、对交办的价格投诉举报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答复;
七、局赋予的其它职责.
业务咨询电话: 029-84813904 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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