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预计明天气多云见晴,最低气温6摄氏度, 最高气温10摄氏度,东南风,风力二级, 舒适度等级二级。
 
    单位简介
    部门职能
    联系方式
 
户县财政局

单位职能  

 财政局办公大楼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财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财政预算的编制、调整、收支执行情况的管理和宏观调控、综合平衡。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二、负责全县耕地占用税、契税、水利建设基金等应由财政征收管理的工作,指导乡镇财政所工作。

        三、负责管理全县各项基本建设拨款和基本建设财务。

        四、负责县级机关的行政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计划和审批;负责县级机关土地、房产、车辆、设施和办公设备的配备、调拨、清查登记、监督检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国家拨给的各项补助资金、扶持资金、老区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

         六、负责审批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罚没收入和其它应当上交本级财政的收入,安排罚没财物的拍卖、处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预算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县工交、商贸、农业、文教、卫生、科学等事业费、管理行政经费和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编制,管理县级公、检、法、司经费、外事费及其财务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并监扶贫帮困督检查。

        九、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 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行使专控商品审批权。

        十、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全县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一、负责全县的财务会计管理和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的国债管理、发行、兑付。

        十三、负责全县财政财务的监督检查和稽查工作。

        十四、根据职能调整后划入的职能。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室职能 顶部

      一、行政科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和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及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工作;组织干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管理机关财务。

       二、预算科提出并拟定全县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县本级年度预算草案;组织执行县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负责全县财政预算资金调度,办理预算资金收支结算划拨业务;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统一发放;负责全县行政管理费,公、检、法、司支出及科教文事业费财务管理工作。

        三、监督科对本级财政收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下级财政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和查处违反财政法规、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举报事宜;根据上级授权办理其它相关监督检查事项;负责财政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社保科参与卫生、民政、劳动、残联、养老、医保等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参与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算草案;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对专项资金实施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掌握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工作,审核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决算。

        五、综合科负责拟定全县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管理世界银行对本县贷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参与贷款项目的评估论证,检查监督贷款资金及配套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编制项目预算、决算;管理全县的罚没收入和罚没物资;管理全县的城建资金;监督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六、会计科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组织宣传会计法律、法规,拟定有关会计规章制度;负责全县会计系列(专业技术、会计从业资格等)考试报名工作和《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颁发、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和 “ 三会 ” (珠算协会、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会计电算化工作。

        七、经建科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审核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决算;负责全县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
       八、统计评价科负责全县公共资源的统计评价工作,建立全县公共资源信息数据库;拟订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其执行;依法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清产核资的政策、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资产评估的合规性审查;研究拟订全县国有资产优化配置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审核验证工作;参与业务培训拟订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制度,负责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参与企业改革,负责相关阶段的具体工作,搞好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工作。
       九、农财所参与农、林、水、气象等分管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拟定财政支农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统筹安排财政支农资金和扶贫资金;组织检查支农项目的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清收财政支农周转金;管理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
       十、企财所参与全县产业政策的研究工作;参与研究国家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并提出调整建议;负责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监交国有资产收益,并提出国有资产预算编制草案;负责监管县属国有企业财务并拟定相应的财务制度;负责境外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拟定;管理县属国有企业发展基金;办理县属工交、内贸企业亏损补贴和税收返还的具体工作;参与归口县属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管理和组建企业集团、实行股分制等改革工作,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和分配下岗职工补助资金。
       十一、农税所负责全县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出金和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管理,研究制度定相关征收管理办法;负责农业受灾情况的调查和上报;承担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任务。
       十二、政府采购中心研究拟定和执行全县政府采购政策、制度,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编制全县集中采购目录,并对集中采购项目实施统一采购;受理托委采购和招标;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采购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十三、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为核算单位记录、计算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情况,定期提供会计报表和会计资料,并负责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依法审核核算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制止和纠正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协助核算单位做好预、决算编制及财务分析工作。
   十四、会计函授学校负责全县财会人员继续教育、会计电算化培训和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五、资金所负责财政周转金和经济开展基金的清收;承担全县中小企业担保贷款项目初审上报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审察工作。
   局领导(左起)
   局 长:杨孝刚
   副局长:邬朝辉
   副局长:夏晓蝉
   纪检组长:胡永新

   局长:杨孝刚 副局长:邬朝辉 副局长:夏晓蝉 纪检组长:胡永新

联系方式 顶部

  业务咨询电话: 029-84883380
   电子邮箱:
   主页地址:
   联系人:

 
 
中共户县县委宣传部 版权所有©  陕ICP备:06012650号
  网站热线:029-84822229 传真:029-84822229 E_mail:sxhuxian@126.com